第27章 社戏[1/2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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怎么说起呢?
一百年前鲁迅写过一篇《社戏》,让人背诵得痛不欲生。
闰金是我的小伙伴,每次别的村子里唱戏,他从来不去,具体原因我后来才慢慢知道了些。
闰金一直是我学习的榜样,白白净净斯斯文文,给人一种随时考上大学离开这贫穷山沟的错觉。
有一次他喝醉,对我说:“是那场社戏把我给害了……”
那会儿他大概十六七岁,一到寒假,白日里帮大人干点农活,晚上很用功地看书学习,但是那天傍晚,村子里几个小青年和一个光棍看到闰金在井边打水,就邀请:走吧走吧,穿暖和,到田家庄看戏走。
闰金见他们红光满面,眼神里尽是猎手特有的倒钩。
转身回去披了件军大衣(军大衣属于当时的前沿时尚),一行人嘴里不干不净,嘻嘻哈哈地朝田家庄进发。
沿途基本都是光秃秃的麦田地,地表才入冻,人走在上面,轻快又不起灰尘。每隔二三十步,就出现几堆草垛,大概是懒汉子不想费力拉走,留着当牲口的草料。
他们在光棍阿发的带领下,围着草垛小便。
冬日的寒夜,顿时升起热腾腾的骚劲儿,阿发比闰金大十岁,地薄家里穷,娶不起媳妇,精力旺盛得能把草垛冲塌。
“前天晚上我见有人在这里做那个……”阿发一说,大家都浑身一紧,系上裤腰带加快脚步。
闰金不傻,他知道这帮人,没一个是正儿八经去看戏的,他们的目标,是那些看戏的人堆里,花花绿绿的姑娘。
闰金突然也很期待,因为之前更小的时候,特别钟情于耀武扬威的舞狮,四条腿呜呜渣渣,踢得烟尘四起,稍不留神,就被狠狠地撞一跟头,到第二天还浑身酸痛,又没地儿跟人说委屈。
如今狮子已经没有当年的魅力了,随着远处“咚咚嚓嚓”的锣鼓声越来越清晰,闰金的心开始悬在胸膛里,随着鼓点抽动起来。
那晚台上戏子们唱得很卖力,应该是“周仁回府”或者“铡麦案”之类的经典唱段。闰金一句也没听清楚,因为随着人潮汹涌,很大程度上是阿发他们的耸动,一个柔软的身子,端端正正卡在了闰金怀里。
阿发火眼金睛,很快发现了自己的猎物落到了闰金怀里,不过他倒是大方,投给闰金一个热烈祝贺的眼神,又搜寻下一个目标。
闰金紧贴着怀里的女孩,借着舞台上投来的微弱光芒,他看到她绯红的脸庞和娇羞的眼神。
竟没有躲闪,甚至轻轻扭了扭身子,似乎为了方便和闰金更好地融合。
闰金顿时明白了,这些女孩大都一样,伪装成猎物,捕获自己心仪的男人。
白净、青涩、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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